环境保护部日前颁布的11项排放标准是《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是按照新时期国家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具体适用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设置的,标准对现有企业和建设项目分别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建设项目8月1日起实施),并且规定经过一个过渡期后,现有企业要达到与建设项目相同的排放控制要求。这11项标准在选择确定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方面充分体现了行业排放标准的特点和要求,既包括化学需氧量、pH值、总悬浮物、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水气“常规污染物”,又有行业特有的有毒污染物(如二恶英、重金属、氰化氢、铬酸雾、苯系物等)项目。制药工业6项排放标准还规定了采用发光细菌法检测的生物综合毒性指标。此外,还规定了各类污染物的监控位置、测定方法、排放浓度核算方法、超标排放判定方法、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控方式等内容。
制浆造纸行业历来是我国工业废水和COD的排放大户,是进行污染排放控制的重点行业。据统计,2006年,造纸行业废水排放量为43.5亿吨,约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8.1%,COD排放量为182.2万吨,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COD排放总量的33.6%,均居统计行业的第一位。自2009年5月1日起,现有企业实施新的造纸行业国家排放标准后,届时行业CODcr排放量预计将减少至95万吨;“十二五”期间,通过执行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造纸企业CODcr排放量预计将减少至43.4万吨,环境效益非常可观。
我国电镀行业每年排放大量污染物,包括约4亿吨含重金属的废水、5万吨固体废物、3000亿立方米酸性废气。据初步估算,新标准实施后,若所有电镀企业的生产废水全部达到标准规定限值并实现水的循环利用后,电镀行业将每年减排废水2.96亿吨、六价铬143吨、铜离子143吨、镍离子286吨。
我国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投入量大、产出比小、产品附加值较高、污染问题突出。制药工业废水通常具有组成复杂,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色度深、毒性大等特征。考虑到制药工业废水可能存在某些药物成分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到水环境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在新发布的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都选择了急性毒性的废水毒性控制指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我国是世界合成革与人造革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进出口贸易大国,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成革与人造革生产已基本向我国转移,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机废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据粗略估计,全国仅PU合成革每年排放到大气中的有机物达10万吨以上。《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改善现有合成革与人造革企业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并可以有效地防止新建企业造成新的污染问题。